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材料采购与管理办法
为规范日常维修材料的采购和管理,保障日常维修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1.日常维修是指学校校舍、基础设施、水电设施单项造价在30000元(不含)以下的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2.日常维修经费使用实行逐级审批制,主要用于校内教学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学生公寓园区及公共基础设施等日常维修维护。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1.公共校舍屋面漏水及卫生间漏水维修维护。
2.围墙开裂、地面砖破损、墙面裂缝及道路路面公共设施维修。
3.地面雨水、排污管网和化粪池吸污疏通。
4.所有公共校舍门、窗、门锁、围栏、吊顶及其它附属设施维修。
5.学生公寓内(空调、热水、直饮水、洗衣机维修除外)的墙面、楼梯间、洗手间(小五金、水电及土木维修、下水道疏通)、走廊通道、门厅和设备房的日常维修。学生公寓楼内的门窗、门帘、门窗玻璃、锁、照明灯、开关、插座和家具等维修。根据季节变化,定期对房屋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清除维修。
7.校园内(含教职工住宅区)各类给排水设施设备维修(含与之相关的土建工程)。
8.校园内(含教职工住宅区、不含食堂楼栋内)建筑物楼道供电线路、庭院路灯和各类供配电设施设备维修(含与之相关的土建工程)。
9.学校公有周转房室内水电设施维修(不含住户改建、改造设施)。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1.负责校内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需要进行维修的地方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经处领导批准后由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2.校属各二级单位所使用管理的公用房及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由本单位管理人员统一在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报修平台或电话报修,由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学生公寓的日常日常维修维护由学生在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报修平台或通过楼栋服务指南电话报修,再经维修办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维修。
4.如遇应急抢修任务,由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请示处领导后组织进行抢修,同步办理报备审批手续。
四、项目立项原则
1.接报修单后,维修管理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维修现场,组织人员对报修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制定维修方案和经费概算。
2.项目经费在1000元以内的由相关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施工,并定期向处务扩大会报告情况。
3.项目经费在1000元至10000元的报分管副处长、处长审核签字同意后施工,并定期向处务扩大会报告情况。
4.项目经费在10000元至30000元(不含)的报处长和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同意后施工,并定期向处务扩大会通报情况。
5.计划纳入年度专项修缮的项目应做好项目论证和概预算,按程序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五、日常维修物资申报领用
1.日常维修物资由后勤基建处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按需申报采购,库存材料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分月分季度清点汇总并形成年度报表,杜绝浪费行为。
2.日常维修物资领用与管理按《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材料采购与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确保物尽其用。
六、项目施工管理、验收和监督
1.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接报修单后,应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确认,按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后安排施工,并在报修审批单明确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维修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热情服务、实时告知,尽可能不影响师生员工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2.维修施工质量须符合行业现行质量标准要求,接受用户单位和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3.施工项目如包含隐蔽工程,须经后勤基建处分管处领导现场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4.各项维修施工期间,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须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工作量。
5.维修施工完毕,经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安排技术人员会同报修部门验收合格后,填报《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表》。
6.质保期内如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由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原施工方返工,产生的费用由原施工方自行承担。
七、项目施工环保要求
1.合理安排,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扬尘,不得影响教学环境和他人休息。
2.建筑材料进场后应在维修区内整齐堆放。
3.维修废料和垃圾要及时分类清理外运。
4.不得在校园道路、草地等上面进行混凝土搅拌等违章施工作业。
5.维修完成后须彻底清运施工区内建筑垃圾,恢复现场环境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八、项目施工安全要求
1.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现场施工,确保规范、有序、安全。因操作不当等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完全负责。
2.维修施工单位须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上岗证书。
3.三米以上须定为高空作业,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围档,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隔离,消除安全隐患。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着安全服,并有专业安全员现场实时监管。严禁高空抛物、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及其它可能造成施工安全隐患的行为。
4.动用明火、电焊须到学校保卫部门办理动火动焊施工许可,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和水源,配备消防设备,并有专职消防安全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项目结算方式
1.维修费用结算造价按照约低于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综合定额执行。
2.1000元以内的项目由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安排技术管理员现场查看,并在《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表》上填写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3.1000至10000元以内的项目由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组织维修技术管理人员和报修单位负责人现场验收,并在《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表》上填写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4.10000至30000元以内的项目由后勤基建处领导、质检办、后勤基建处相关管理办公室和报修单位负责人验收,并在《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表》上填写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5.项目结算在后勤基建处日常维修年度预算经费内执行,严格按学校财务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本办法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编:张勤 初审:吕强 终审:陈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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