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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园区师生问题反馈处置管理细则

作者: 来源:后勤基建处 时间:2026-07-08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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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园区师生问题反馈处置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畅通学生公寓园区师生诉求反馈渠道,规范师生报修、投诉、意见建议全流程处置,压实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维修管理部门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工作责任,构建接收—派单—处置—回访—归档—考核全闭环问题处置机制,提升公寓服务响应速度、服务质量与师生满意度,防范服务推诿、处置超时、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杜绝服务监管盲区,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理工大学全体在校师生、宿舍管理科、维修管理科、公寓全体管理人员及入驻公寓园区所有第三方合作服务企业(保洁、安保、设施维保、门禁、热水、直饮水、空调、洗衣机等),覆盖公寓园区环境卫生、设施维修、值班值守、人员服务、生活配套、宿舍管理及违规管理等全部师生诉求及问题反馈事项。

第三条 处置工作原则

1.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坚持谁接单、谁跟进、谁负责,明确各类问题办理时限,杜绝推诿扯皮、拖延处置;

2.分级分类,精准处置。按照一般诉求、紧急诉求、重大安全隐患分级处置,小事快速办、急事立刻办、大事专项办;

3.全程留痕,闭环管理。所有反馈问题全程登记、全程跟踪、全程回访,无一遗漏、全程可查;

4.考核挂钩,奖惩联动。问题处置效率、办结质量、师生满意度直接纳入第三方服务企业学期量化考核,与服务费结算等直接挂钩;

5.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立足师生住宿需求,主动倾听诉求,及时化解矛盾,打造优质公寓服务环境。

第二章  问题反馈分类及受理范围

第四条 日常咨询类

公寓入住退宿流程、门禁使用、用电用水规则、宿舍管理制度、园区活动咨询及后勤服务答疑等。

第五条 设施报修类

宿舍门窗、床架、桌椅、水电开关、灯具、卫生间设施、空调、热水、直饮水、洗衣设备及楼道公共设施等硬件设施故障维修诉求。

第六条 服务投诉类

第三方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推诿扯皮、脱岗空岗、保洁清扫不到位、值班值守缺位、服务不规范、违规收费及服务效率低下等服务类投诉。

第七条 宿舍管理类

宿舍违规用电、楼道杂物堆积、噪音扰民、园区秩序混乱、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及外来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第八条 安全隐患类

线路老化漏电、消防设施损坏、高空坠物风险、门窗破损防盗隐患、漏水、火情及聚众滋事等紧急安全隐患问题。

第九条 意见建议类

师生对公寓硬件改造、服务优化、宿舍管理及配套服务提升等合理化意见及建议。

第三章  多元化问题反馈渠道

第十条 线下反馈渠道

1.公寓值班室现场反馈:师生可直接前往所在楼栋宿管值班室现场登记问题、当面反馈诉求;

2.宿舍管理科现场反馈:师生可直接前往宿舍管理科办公室,现场登记问题,当面反馈诉求;

3.现场巡查反馈:监管专员、宿管人员、维修人员及学生宿管会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现场收集师生口头诉求。

第十一条 线上反馈渠道

1.后勤报修服务:操作流程如下:“打开企业微信”→点击“工作台”→在业务办理栏点击“后勤报修”→准确详细填写报修单→提交,系统自动生成工单,维修人员收到工单后将及时上门服务;

2.大学生宿管会反馈通道:依托学生自治组织,收集班级、宿舍集中反馈问题,统一汇总后上报。

第四章  分级处置标准及办结时限

结合问题紧急程度,划分一般事项、紧急事项、重大安全事项三个等级,严格执行限时办结要求:

第十二条  一般日常事项(咨询、建议、普通保洁、轻微设施故障)

1.响应时限:2小时内接单响应;

2.处置时限:一般性咨询当场答复;普通保洁、轻微设施问题24小时内处置完毕;

第十三条  常规报修及服务投诉事项(水电故障、家具损坏、服务人员投诉、公寓园区秩序问题)

1.响应时限:2小时内接单响应;

2.处置时限:2小时内到场处置,24小时内全部办结;

第十四条  紧急及安全隐患事项(漏水断电、消防隐患、电路故障、人身安全风险、突发应急事件)

1.响应时限:立即接单、即刻响应;

2.处置时限: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处置,第一时间上报维修管理科,隐患立即管控,24小时内彻底整改闭环;

3.回访时限:处置完毕当场回访,同步做好应急处置台账记录。

第五章  全流程闭环处置流程

第十五条 建立处置台账

所有渠道接收的师生反馈问题,由宿舍管理科专人统一登记,建立《学生公寓园区师生问题反馈处置台账》,注明反馈人、宿舍号、反馈时间及问题内容等信息,做到全程可溯。

第十六条 问题分派交办

1.一般性咨询、基础管理问题:由公寓宿管员现场回复处置;

2.设施报修、保洁服务问题:直接分派至第三方服务企业负责人处置;

3.安全隐患、重大投诉问题:由宿舍管理科同步报送后勤基建处备案,启动专项整改流程。

第十七条 现场处置整改

责任单位接到工单后,严格按照对应时限开展处置工作,处置过程留存现场照片及视频佐证材料,严禁超时处置、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第十八条 台账归档复盘

所有办结工单、回访记录、整改材料统一归档留存,每学期开展诉求处置复盘分析,梳理高频问题、共性问题,提前优化服务,从源头化解诉求。

第六章  督办管理与超时追责机制

第十九条 超时及不合格处置追责

1.首次超时办结:对第三方责任企业下发提醒单,单次扣除考核分2分;

2.二次超时/师生差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单次扣除考核分5分,约谈项目现场负责人;

3.多次超时、拒不整改、虚假办结:扣除当期考核10-15分,直接与服务费扣除挂钩;

4.因处置不及时引发师生集中投诉、舆情问题:直接判定当期考核不合格,从严追究企业责任,情节严重启动合同解除程序。

第七章  特殊情况处置要求

第二十条 无法立即办结事项

因配件采购、硬件改造、施工条件受限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限办结的,责任单位须提前向师生说明原因,同步报备宿舍管理科,明确延期办结时间,获得师生认可后方可延期,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十一条 匿名反馈问题处置

针对匿名投诉、匿名意见建议,按照标准流程核查处置,保护反馈师生隐私,严禁泄露反馈人信息,严禁打击报复反馈师生。

第二十二条 集中共性诉求处置

针对同一宿舍、同一楼栋集中反馈的共性问题,宿舍管理科组织专项排查,督促第三方企业全面整改,从源头解决同类问题重复反馈。

第八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十三条 考核分值挂钩

师生问题反馈处置时效、办结率、师生满意度、投诉差评率等纳入第三方服务企业学期百分制量化考核,占考核总分15%的权重。

第二十四条 结果联动挂钩

诉求处置整体数据直接作为服务费结算、年度评优及失信清退的重要依据:

1.学期诉求办结率100%、零差评:给予考核加分奖励;

2.学期工单超时率高于5%、差评较多:扣除相应服务费,限期整改;

3.因诉求处置不当引发恶劣影响:直接降低考核等级,如情节严重,启动合同终止程序。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后勤管理相关制度及第三方服务合作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湖南理工大学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

 

                            湖南理工大学后勤基建处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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