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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后勤基建处 时间:2025-04-23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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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理工学院                

   2025年4月23日               




湖南理工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基建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

资产设备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团委等单位主

要负责人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由后勤基建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治理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食品卫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及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湖南理工学院食堂精细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湖南理工学院食堂食材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所有学校食堂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按上述制度开展饮食服务工作,并接受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学校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校实行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后勤基建处处长为食品安全总监,后勤基建处饮食管理办公室主任为食品安全员。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周、月管控制度,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相关信息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公示。

四、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机构

学校医院为校内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机构,校医院院长为兼职监督员。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以张榜公布、文件通报、实时奖惩等形式通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同时,后勤基建处饮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所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检查,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一)学校主要领导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后勤基建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校内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饮食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30人以上的,追究后勤基建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凡直接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分管校领导,而学校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承担责任。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后勤基建处负责人、学校分管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后勤基建处负责人、学校分管校领导和主要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食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工作

为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学校应给予适当经费投入,改造或添置必要的设施。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对食堂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改善卫生健康条件。

七、加大食品卫生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由宣传部牵头,学工部、资产设备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团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台、电视台、校报、官微官博等校园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掌握食品卫生和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各级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责编:张勤 初审:吕强 终审:陈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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