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理工学院
2025年4月10日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餐”及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5〕67号)要求,现制定我校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以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指导,系统排查整治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整改。
(一)食堂经营管理“三落实”
1.保障责任落实。重点纠治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学校未落实对学生食堂的资金投入,未承担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未落实食堂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政策及学生食堂税收优惠政策;未按规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生食堂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未按规范上会决策等问题。
2.公益性原则落实。重点纠治将学生食堂或食堂档口层层转包分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未实行“零租赁”、收取管理费等;以折旧费、管理费或其他方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在食堂坐收坐支教职工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违规使用结余资金;虚列支出、单据造假、设立“小金库”;采购或者纵容采购伪劣食材;饭菜定价或食堂收费价格虚高;未按规定设立和使用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等问题。
3.经营管理责任落实。重点纠治学校对学生食堂食材采购质量和价格监管弱化、缺位;未做到食堂关键岗位人员分离;自营食堂收支未按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规模、运营成本、经营收益等情况不明且缺乏有效监管;未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及日常管理制度,未制订相关标准和规范;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学生食堂“一包了之”“以包代管”等;学校食堂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明招暗定”,规避公开招标,纵容围标、串标;在食堂招投标、物资采购使用、资金管理、经营监管等方面存在利益输送、盘剥克扣、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食堂食品安全“三到位”
1.主体责任到位。重点纠治未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未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落实食材采购贮存、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加工制作及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方面管理责任;未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未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未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留样不符合要求;未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重要内容等问题。
2.监督管理到位。重点纠治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合规及校内食品销售商店(小卖部)未取得有效的备案登记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含档口人员)培训不到位或未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承包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未在湖南省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管理”项目的许可资质;食堂(含档口)食品(含原料、半成品、成品)储存、加工制作及备餐售卖未按生进熟出的加工流程合理设置,未按照规范要求操作;食品处理区“三防”(防鼠、防蝇、防尘)布控及各场所必要的通风透气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未按要求实行“五专”管理;食材采购未落实索证索票规定;大量使用冻品和腌制食品;违规使用预制菜、转基因食品;餐用具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未分开存放;熟食成品未按要求保持在60℃以上热藏售卖超过2小时,食品加工制作环境和就餐环境脏乱差;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流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3.应急处置到位。重点纠治未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在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未及时组织排查病例并送请医疗机构救治;未及时停止供餐、封控现场,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疾控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未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疾控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未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未妥善处置、管控舆情,导致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中旬前完成)
1.制定工作方案。4月上旬,制定发布学校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建立健全机制。学校成立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贵辉、党委委员、副校长丁跃浇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周红熳、后勤基建处处长陈绪清任副组长,计财处、审计处、资产处、招投标采购中心、后勤基建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后勤基建处,后勤基建处副处长吕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表)。
3.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要求。
4.营造整治氛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校内正式行文公布,畅通举报渠道,举报电话和邮箱设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640142,电子邮箱:jw@hnist.edu.cn),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5月底前完成)
1.摸清底数。严格对照整治工作重点,进一步摸清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底数。4月底前,如实填写高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相关统计表,经学校相关负责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审核有关情况后,将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省高校学生食堂专项整治专班。
2.自查自纠。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对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工作开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食堂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招采行为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切实纠正、化解一批问题隐患,完善学生食堂管理制度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生食堂建设性管理意见,落实落细学生食堂公益性原则,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探索使用“智慧食堂”监管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日常管理工作的便利性和质效性;探索自办模式、劳务外包模式经营学生食堂。撰写学校学生食堂问题自查自纠报告,填报专项整治问题台账,经学校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会签后,于5 月26日前统一将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高校学生食堂专项整治专班。
(三)规范整改(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1.建章立制。认真总结评估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2.巩固深化。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环境。
3.培训宣传。组织开展食堂经营管理及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提升后勤管理干部及食堂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适时开展“最佳特色窗口”“最美食堂”等评选活动,以大学生食堂管理委员会为依托,通过“日常测评+集中评审”、探索开发线上评价平台等方式拓宽参与渠道,在强化对学生食堂激励督促的同时,增强专项整治后师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起到正面宣传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校党委行政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研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上来,把精力聚集到抓具体工作落实中来,以坚决态度、过硬措施、扎实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师生满意。
(二)注重工作协同。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强化监督与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省教育厅的整体工作部署,在学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保障,保证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强化问责问效。积极发挥广大师生和社会面的监督参与作用,引导师生等各方积极参与,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甚至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改的,责令其继续整改并启动问责程序。对侵害学生利益、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主要职责 |
任务清单 |
1 |
后勤基建处 |
保障责任落实 |
重点纠治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未落实食堂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政策及学生食堂税收优惠政策;未按规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生食堂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未按规范上会决策等问题。 |
2 |
计划财务处 |
保障责任落实 |
重点纠治学校未落实对学生食堂的资金投入,未承担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等问题。 |
3 |
后勤基建处 |
公益性原则落实 |
重点纠治将学生食堂或食堂档口层层转包分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未实行“零租赁”、收取管理费等;采购或者纵容采购伪劣食材;饭菜定价或食堂收费价格虚高等问题。 |
4 |
计划财务处 |
公益性原则落实 |
重点纠治以折旧费、管理费或其他方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在食堂坐收坐支教职工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违规使用结余资金;虚列支出、单据造假、设立“小金库”;未按规定设立和使用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等问题。 |
5 |
后勤基建处 |
经营管理责任落实 |
重点纠治学校对学生食堂食材采购质量和价格监管弱化、缺位;未做到食堂关键岗位人员分离;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规模、运营成本、经营收益等情况不明且缺乏有效监管;未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及日常管理制度,未制订相关标准和规范;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学生食堂“一包了之”“以包代管”等问题。 |
6 |
纪检监察处 |
经营管理责任落实 |
重点纠治食堂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明招暗定”,规避公开招标,纵容围标、串标;在食堂招投标、物资采购使用、资金管理、经营监管等方面存在利益输送、盘剥克扣、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
7 |
后勤基建处 |
主体责任到位 |
重点纠治未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未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落实食材采购贮存、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加工制作及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方面管理责任;未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未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未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留样不符合要求;未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重要内容等问题。 |
8 |
后勤基建处 |
监督管理到位 |
重点纠治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合规,从业人员(含档口人员)培训不到位或未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承包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未在湖南省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管理”项目的许可资质;食堂(含档口)食品(含原料、半成品、成品)储存、加工制作及备餐售卖未按生进熟出的加工流程合理设置,未按照规范要求操作;食品处理区“三防”(防鼠、防蝇、防尘)布控及各场所必要的通风透气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未按要求实行“五专”管理;食材采购未落实索证索票规定;大量使用冻品和腌制食品;违规使用预制菜、转基因食品;餐用具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未分开存放;熟食成品未按要求保持在 60℃以上热藏售卖超过2小时,食品加工制作环境和就餐环境脏乱差;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流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
9 |
资产设备管理处 |
监督管理到位 |
重点纠治校内食品销售商店(小卖部)未取得有效的备案登记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或未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学生食堂的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以及相应的资产管理工作等。 |
10 |
后勤基建处 |
应急处置到位 |
重点纠治未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在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未及时组织排查病例并送请医疗机构救治;未及时停止供餐、封控现场,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疾控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未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疾控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
11 |
学生工作部 |
应急处置到位 |
重点纠治未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
12 |
宣传部 |
应急处置到位 |
重点纠治未妥善处置、管控舆情,导致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等问题。 |
13 |
招投标采购中心 |
经营管理责任落实 |
配合纠治食堂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明招暗定”,规避公开招标,纵容围标、串标;在食堂招投标、物资采购使用、资金管理、经营监管等方面存在利益输送、盘剥克扣、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
14 |
审计处 计划财务处 |
监督管理到位 |
对学校食堂托管经营资金投入情况监督、审计,对需要开展的其他经营过程、营业收入与成本控制等情况开展监督、审计。 |
15 |
纪检监察处 |
监督管理到位 |
适时参与学校食堂托管经营过程监督管理。全面监督、审查学校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三落实”“三到位”执行情况。 |
(责编:张勤 初审:吕强 终审:陈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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