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后勤处组织学校食品卫生督查小组成员,对全校食堂及超市(小卖部)食品进行了安全检查。各受检食堂及超市(小卖部)在食品分类保存、加工、销售,餐具消毒等方面能够基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备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基本条件。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门店、超市从业人员中,部分人员健康证办理不及时,个别没办健康证(北院理工生活超市、原润程小区哆哆奶茶屋)。
2、个别餐饮从业人员仍戴戒指等首饰上岗(东院食堂鲜包店、南院门店黑鸭王)。
3、部分店面用黑色塑料袋包装食品(北院教工食堂、南院四方餐厅、南院美实惠餐馆、南院创业餐馆)。
4、部分店面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证件已过期(原润程小区哆哆奶茶屋、原润程小区周黑鸭门面、东院4栋宿舍商店)。
5、南院门店黑鸭王无三证。
6、北院理工生活超市采购食品未做到索证索票,未建立食品购销台账。
7、部分店面尤其是加工操作间卫生状况不佳(北院教工食堂、南院四方餐厅、南院美实惠餐馆、南院新水果超市)。
8、个别店面存在用电、消防等安全隐患(原润程小区哆哆奶茶屋、南院风味餐厅)。
整改意见:
饮食服务中心需更进一步加强内部督查管理,加强对学生食堂周边门店的监管。凡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摊点、门店采购都要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账,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面中心应责成限期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后 勤 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上一篇:食品卫生检查情况通报
下一篇:通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