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校《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空调热水直饮水入户BOT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6月13日下午挂网后,已有部分投标单位于6月14日-15日购买了《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空调热水直饮水入户BOT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QC-2016-039)。经我校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修改后的新招标文件。
特此函告,请各投标单位来我校后勤处更换或购买新招标文件,并按照新的招标文件做好相应投标准备。
附件: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空调热水直饮水入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
空调热水直饮水入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现决定对全校学生公寓进行升级改造,将所有寝室安装空调设备;并将今年新建的南院19号学生公寓楼安装热水、直饮水系统。空调项目采用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模式;热水、直饮水项目采用BOT投资模式。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以上学生宿舍空调、热水、直饮水入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湖南理工学院。
二、招标编号:HQC-2016-039。
三、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空调热水直饮水入户项目。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述:
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余人, 共有25栋学生公寓楼、5579间学生寝室、寝室人数为3-8人/间(具体栋别及寝室人数详见招标文件)。现决定对学生公寓进行如下升级改造。
1、对现有的每间寝室安装一台分体壁挂式冷暖空调器(未开封合格新机,冷暖两用,含电辅,正1.5匹,能效等级2级或以上)。
2、对今年新建的南院19号学生公寓楼安装空气能热泵中央热水系统和直饮水系统,将热水送入每间学生寝室相应位置、将直饮水安装于指定的公寓楼公共位置,供学生刷卡消费。
3、2017年至2020年内新建的学生公寓楼栋,如需要安装空调、热水和直饮水,亦由本次招投标中标的投资方按照本次招标要求投资建设。
4、空调、空气源热泵系统必须选定同一品牌,直饮水系统品牌不作限制;按照我校2016年5月27日空调品牌招标结果,空调入围品牌分别为:TCL、格力、美的、长虹;只许投标人投以上入围品牌之一。
5、2016年8月20日前必须安装完毕,8月下旬必须投运。
六、项目模式:
1、空调项目采用“建设—运营—回收”的特许经营方式,由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回收。所投空调设备由投资商出资建设,在学校特许经营期收回成本及收益。经营期满,空调项目所有设施设备由投资商收回,且于当年7月份内投资商必须将其所有的空调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并由投资商自行处置、回收。投资商拆除、处置空调项目设施设备,回收残值时,招标方不向投资商收取任何费用,但亦不许投资商拆除或损坏产权归招标方的任何设施设备等,如有损坏必须无偿恢复。
2、热水、直饮水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由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所投热水、直饮水设备由投资商出资建设,在学校特许经营期收回成本及收益。经营期满,热水、直饮水项目所有权移交给学校,移交时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使用。
七、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
2、至少有3个本科院校的空调BOT或租赁案例。
3、所投空调必须是以上四种入围品牌之一,不投入围品牌空调的,一律不具备投标资格。
4、不是联合体投标。既不允许将“空调采购”、“空调安装”、“空调运营管理服务”分别由2个或2个以上的单位“捆绑”投标,又不允许将“空调项目”和“热水、直饮水BOT项目” 分别由2个或2个以上的单位“捆绑”投标。
八、附加条件:
1、招标方要求投资方做好减免特困学生空调使用费工作,为学生总数的1%(含、下同)以上的特困学生免费提供空调,免费特困生数少于学生总数的1%(不含)的为无效投标。
2、由于学校原有电力设施无法承载增加的容量,需对学校供配电系统进行增容改造,电力改造所需资金由投资商垫付人民币伍佰万元整(RMB:500万元)。学校无息分期还款,还款期限为3年。具体如下:以年为还款周期,2017年7月15日前还款200万元,2018年7月15日前还款200万元,2019年7月15日前还款100万元。
3、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提供100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上(注明“空调投标信誉金”),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应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岳阳金鹗支行
帐 号:18388201040002269
收款单位:湖南理工学院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27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4、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电力改造垫付资金,中标人在签合同前还需另付400万元,共计500万元作为电力改造垫付资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0日17:00点(6月18日、19日照常售卖,后勤处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联系电话0730-8640966),逾期不再发售;
地点:湖南理工学院后勤处(东院后勤资产办公楼203室,联系人李丹0730-8640966);
标书售价: 500 元/份。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湖南理工学院后勤处(东院后勤资产办公楼203室,联系人李丹0730-8640966)。
十一、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即2016年7月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湖南理工学院后勤处会议室(东院后勤资产办公楼202室,联系人陈洁明、张志刚0730-8640051)。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1、资质部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国家质量、环境管理等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案例部分
提供所有在高校空调、热水、直饮水实施BOT或租赁项目案例(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复印件不得分;需列表注明甲方联系人,部门,职务,电话等详细信息;并单独袋装所有案例合同原件备查,开标结束即退还合同原件)。联合体承包实施的案例不计入,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投标人须自购买招标文件起的3日内(6月18日、19日照常计入,后勤处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接收资料,联系电话0730-8640051)将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送交招标方,送交时必须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评审组审查完后,再返还给投标人。经审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向招标方所缴纳的标书费用不予退还,其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洁明、张志刚;电话:0730-8640051。
(四)、招标工作如有变更,由招标单位负责通知各报名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