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决定于2010年12月发放2010年度独生子女费,请各单位在2010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名单报送后勤处计生办。报送时,请按附表格式认真填写(金额与家长签名不填写),并发至GHY2078@163.COM。
附件:教职工独生子女名单统计表
后勤处
二Ο一Ο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教职工独生子女名单统计表
单位: (盖章) 填表人: 时间:2010年11月 日
序号
家长姓名
子女姓名
出生年月
家长是否为本年6月之后新进职工
金 额
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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