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后勤基建处工作范畴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年07月23日 00:00

一、负责制订学校后勤基建发展规划,提出后勤基建工作年度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管理、检查、落实。

二、负责制订学校后勤基建服务质量标准、价格服务体系和评估办法,报学校批准后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监控;代表学校管理后勤基建事业经费,与后勤基建办公室签订各类服务协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代表学校商定后勤基建服务经营中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并负责监督落实。

四、代表学校协调后勤基建各办公室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及时处理学校各方面对后勤基建服务的建议和意见,落实检查整改情况。

五、负责学校服务项目工程及基本建设工程的实施;负责学校房屋、设施的改造和维修。

六、负责管理和调度校车运行,保障教师上下班及其他集体活动用车。

七、负责全校计生工作。

八、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健康、卫生的饮食服务。

九、负责为全校学生提供安全、舒适、及时、周到的住宿服务,并做好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校水电供应及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进行。

十一、负责做好全校公共绿化维护、环境卫生、教学楼栋保安保洁及教工公寓楼道保洁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学生的基础医疗健康保障工作。负责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