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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后勤维修工作分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年12月31日 00:00

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后勤维修工作,提升后勤维修服务水平,根据我处实际情况,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处将原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的教学区水、电维修工作归口到水电服务中心。调整后的后勤维修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后勤处办公室:

负责公用房屋、教工住宅楼公共部分、校园道路等公共区域的土木(含公共排水管道)、五金维修。

报修电话:8640051 8640966

二、水电服务中心:

1、保养和维修教职工住宅主给水管道和学校公用的(不含学生宿舍、食堂楼栋滴水线以内)各类给水、排水(不含公共排水管道)设施、设备。

2、保养和维修教职工住宅公用楼道供电线路、路灯和学校公用的(不含学生宿舍、食堂楼栋滴水线以内)各类供配电设施、设备。

3、负责学校出租给教职工的住宅室内水、电维修(学校出售给教职工的住宅室内水、电维修实行有偿服务。维修任务由水电中心承担,后勤处办公室负责监管)。

报修电话:8640041

三、物业服务中心:

1、负责学校绿化的补、换苗、修剪、养护等。

2、负责学校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维修和维护。

报修电话:8640040

四、宿管服务中心:

负责学生宿舍区域楼栋滴水线以内的供电、供水设施、设备,门、窗,下水道,墙面以及公寓家具等维修。

报修电话:8640046(东院) 8648828(南院)

五、饮食服务中心:

负责教工、学生食堂楼栋滴水线以内的水电、土木及各种设施、设备维修。

报修电话:8640055

后勤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